【正文為第三人稱】我扔了前任留下的貓。分手時鬨得很不愉快,連帶著我看那隻貓都格外不順眼。那是前任撿回來的流浪貓。貓是養不熟的,哪怕在外流浪過一遭,也不會感恩你的善待,依舊保持著一副唯我獨尊的壞脾氣,也隻有我前任才受得了它。而現在,前任丟下了我,也丟下了貓。我才沒有那麼好的脾氣,叫你這個小東西對我張牙舞爪,我這就讓你繼續流浪——怪我賤,還是停下了將它丟向郊外的手,在網上發了一條領養訊息。因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