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愛過一個冷漠無情的人,他沒有心,孤獨的活在這世上。
他總是千方百計的尋死,而我使儘全身18般武藝,讓他活著,我用行動告訴他“我愛他”。
幾年後我們結婚了,我以為我捂熱了他那顆心,可他做的事卻狠狠給了我一耳光。
他總讓感覺我好像救的是一條毒蛇,怎麼都捂不熱,我花了七年的時間來捂熱他,卻還是一點用都沒有。
算了,既然捂不熱,那就不要捂了。
我已經心灰意冷了,果斷簽了離婚協議書,直到三年後,世界陷入戰亂,我們重逢。
他好像是想要找我複婚?
什麼意思?他說離婚就離婚,他說複婚就複婚?他當我是什麼??
我決不同意。?